上海医疗保险的报销地点主要包括:
医保定点医院 :您可以直接在就诊的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和报销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:
若定点医院无法报销,您可以前往附近的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,例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、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等。
上海市医保中心:
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康定路805号一楼办事大厅。
就近的街道(镇)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医保服务点:
也可以进行医保报销。
报销所需材料
通常包括:
医疗凭证报损清单
报失期间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清单
身份证
医保卡
疾病诊断证明书
就医资料原件等
报销注意事项
报销有起付线标准,超过起付线的费用需要参保人自己承担。
异地医院必须是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才能报销。
对于临时外出,只有急诊才能报销,非急诊需急诊护士在挂号单上敲上“急诊”章。
零星报销需在医疗费用发生之日起3个月内,到就近的医保服务点申请。
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报销地点和准备相应的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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